作者: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来源:本站发布日期:2024-09-20
关于举办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第六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通知
为繁荣校园文化、丰富我校大学生课余生活,展现当代大学生的新形象。由共青团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主办,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文化活动中心承办,第六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通知。
一、活动主题、对象、时间及地点:
1、活动主题:唱响主旋律 展现新风采
2、活动对象:全院在校学生
3、报名时间:9月23日—9月25日
4、比赛地点:学院智慧课堂
二、活动内容与形式
本届活动的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,表现大学生高雅、健康的
审美追求。活动内容适合大学生年龄特点和心理特点,具有鲜明
的时代特征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,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。
本次活动分海选、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,具体安排如下:
1、海选阶段:各分院自行确定时间和地点
2、复赛阶段:时间待定
3、决赛阶段:时间待定
比赛通过选手现场表演,评委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,最终确定“校园十大歌手”。
三、活动要求
1、各分院通过海选,首先在本分院内预选,最终确定参赛选
手(性别不作要求)参加复赛;
2、各分院须选出一名领队具体负责与大赛组委会的联系与衔接
工作,各分院领队9月25日之前务必将参赛选手名单以电子版的形式报至 QQ:306004462(电子版内容包括:分院、姓名、性别、参赛曲目、联系方式);
3、大赛组委会将统一使用mp3的音乐格式作为伴奏。
4、决赛曲目由选手自定,但要求内容积极健康,能够反映当
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,且复赛、决赛曲目不得重复演唱,
否则评委将视情况给予扣分或计零分;
5、参赛选手自行准备着装,但要求大方得体,否则,评委将
视情况给予扣分;
6、选手参赛顺序抽签决定;
7、若比赛当天迟到10分钟者视为弃权。
四、评分办法
1、邀请学校老师担任评委;
2、采取十分制,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,分数相同者取
小数点后三位,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总分取平均值,再加上
加减分为选手的实际得分。
五、评分标准
1、内容健康向上,时间不超过6分钟(2分);
2、完整准确地演唱全曲,有一定的演唱技巧(2分);
3、舞台形象优美,表演自然大方(2分);
4、对音乐有一定理解,演唱富有感染力(4)分;
5、评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,以平均分为选手最
后得分。
六、奖励办法
颁发校园十大歌手奖杯及证书,同时设立最佳表演奖和最佳
潜质奖等。
主办单位:共青团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协办单位: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文化活动中心
2024年9月20日